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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濟人考函[2011]18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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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2011年度物業(yè)管理師
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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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關單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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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《關于2011年度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魯人考函〔2011〕23號)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現將2011年度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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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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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度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7、18日舉行。具體考試時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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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7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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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∶00-11∶30???? 物業(yè)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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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∶00-16∶30??? 物業(yè)經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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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8日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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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∶00-11∶30???? 物業(yè)管理綜合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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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∶00-17∶00??? 物業(yè)管理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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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成績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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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,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(xù)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;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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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考試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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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信息采用《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(PTMIS)》進行管理,考試類別、級別、專業(yè)及科目代碼見如下:
| 名稱 | 級別 | 專業(yè) | 科目 |
| 40. 物 業(yè) 管 理 師 | 4. 考全科 | 01.物業(yè)管理 | 1.物業(yè)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|
| 2.物業(yè)經營管理 |
| 3.物業(yè)管理綜合能力 |
| 4.物業(yè)管理實務 |
| 2. 免2科 | 01.物業(yè)管理 | 3.物業(yè)管理綜合能力 |
| 4.物業(yè)管理實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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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考試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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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考2011年度物業(yè)管理師級別4或級別2的考生,實行網上報名、現場確認、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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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報名時間:2011年6月1日-6月1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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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確認、交費時間:6月20日-22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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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確認、交費地點:濟南房產大廈一樓大廳(經七路88號),聯系電話:82976842?? 8207701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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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濟南人事考試網(網址:www.jnrsks.gov.cn)“人事考試”欄進行網上報名,報名程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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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、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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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下載《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報名表》和《承諾書》,一式兩份,一份個人保留,一份存報名確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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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、承諾書、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等有關證件,由單位初審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。
4、攜帶報名表、承諾書及有關證件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、確認、交費手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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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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﹙1﹚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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﹙2﹚單位蓋章后的《資格考試報名表》和《誠信承諾書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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﹙3﹚學歷(學位)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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﹙4﹚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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﹙5﹚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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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報考人員可于2011年6月23日—26日登陸報名網站,查詢、核對報名信息,發(fā)現有誤及時到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106室(六里山南路2-1號)改正,逾期將按正確信息進行處理,責任自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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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1年9月12日至18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(網址:www.rsks.sdrs.gov.cn)下載打印準考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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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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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(fā)〔2009〕166號文件執(zhí)行,即:《物業(yè)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》和《物業(yè)經營管理》科目每人每科75元;《物業(yè)管理綜合能力》和《物業(yè)管理實務》科目每人每科8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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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有關事項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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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共4個科目。《物業(yè)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》和《物業(yè)經營管理》科目為客觀題試卷,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;《物業(yè)管理綜合能力》和《物業(yè)管理實務》科目為客觀題與主觀題混合試卷,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,實行網絡評卷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,考生需注意: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(答題卡首頁),嚴格按指導語要求,在指定的答題區(qū)域內作答,超出答題區(qū)域的作答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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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考生應考時,應攜帶黑色墨水筆、2B鉛筆、橡皮、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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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的姓名、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??忌趫竺麜r,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、專業(yè)或填錯個人信息的,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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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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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,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,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(xù),嚴防條件不符、偽造證件、禁考期內、冒名頂替人員報考。對提供假學歷、假證明、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,一經查實,即按照《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人社部令第12號)相應條款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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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
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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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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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
一、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,恪守職業(yè)道德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以申請參加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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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取得經濟學、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,工作滿10年,其中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滿8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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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取得經濟學、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,工作滿6年,其中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滿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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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取得經濟學、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,工作滿4年,其中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滿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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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取得經濟學、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(yè),工作滿3年,其中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滿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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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取得經濟學、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,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滿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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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取得經濟學、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,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滿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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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取得其他專業(yè)相應學歷、學位的,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。
二、符合以上報名條件,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,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,且從事物業(yè)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,可免試《物業(yè)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》、《物業(yè)經營管理》2個科目,只參加《物業(yè)管理實務》、《物業(yè)管理綜合能力》2個科目的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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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在2006年10月底前,符合國人部發(fā)〔2005〕95號文件中有關報名條件,并按照《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參加了《物業(yè)管理實務》科目考試并合格的人員,在申請參加2010年首次舉行的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時,符合下列條件的,可免試相應科目,應試科目合格,即可獲得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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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符合《物業(yè)管理師制度暫行規(guī)定》第九條規(guī)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,可以免試《物業(yè)管理實務》科目,只參加另外3個科目的考試。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,必須在連續(xù)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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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符合《物業(yè)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》第五條規(guī)定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,只需參加《物業(yè)管理綜合能力》科目考試,另外3科免試。參加一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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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濟南人事考試網???? 更新時間:2011-5-31